返台勿僥倖 攜加熱菸、電子煙入境恐挨罰500萬元

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法,不僅全面禁止類菸品(電子煙),也納管指定菸品(加熱菸),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才可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截至今年1月沒有任何廠商通過審查,因此目前加熱菸在台灣仍然違法!縱使有些國家並未禁止加熱菸,一旦帶回台灣就成了違禁品,除了沒入、銷毀該菸品,更會面臨新台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南投縣衛生局長陳南松說,加熱菸與傳統紙菸一樣都是以菸草製成,除含尼古丁易讓人成癮外,也含有焦油、甲醛、乙醛等有毒及致癌物質,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且科學實證顯示,加熱菸無助戒菸,其健康危害也不會低於其他菸品。

陳南松呼籲民眾,不論是代購、自用皆違法,切勿攜帶電子煙及加熱菸入境,以免遭受高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