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晶片法不局限半導體!王美花點名「3大科技產業」:外商在台研發也適用

行政院17日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針對適用於租稅優惠的產業對象,經濟部長王美花強調,條例並沒有限制在半導體業,對於下個世代及重要供應鏈的產業,包括電動車、5G、低軌衛星等相關,都是未來可適用的產業別。

經濟部長王美花解釋《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圖/行政院提供
經濟部長王美花解釋《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圖/行政院提供

經濟部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10之2條、第72條草案,給予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前瞻創新研發費用支出抵減25%、先進製程機器或設備支出5%抵減,經行政院跨部會多次審查後討論通過,待立法院修法拚明年元旦上路,台積電、聯發科等半導體大廠可望受惠,因此被形容是「台版晶片法案」。

王美花表示,觀察到國際上主要國家現階段皆針對半導體產業給予補助及優惠,強化半導體科技競爭,尤其疫情期間車用晶片大缺,各國發現到晶片影響產業很大,加上半導體是各項先進科技進步的關鍵零組件,且研發及製程困難,因此半導體「不斷鏈」非常重要。

在國際競爭中,王美花指出,台灣的半導體製程已是全球領先、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仍要思考如何在出現科技競爭者愈來愈多的情況下,維持領先地位,政府應該採取何者作為,因此,經濟部與財政部多次討論之後,提出用租稅優惠方式,透過現有的規範再新增給予扣抵額。

至於適用於租稅優惠的對象,王美花表示,不限制產業別,符合研發費用、研發密度達到一定規模及有效稅率達一定比率的要件者,均可申請,包括半導體、電動車、5G、低軌衛星等產業均適用。

此外,王美花強調,該條例也不限制為台灣本土企業,只要有一定的研發規模,在台灣設有研發中心,或是設立子公司做相關研發都可適用,「我們重視的是在台灣做研發、對台灣的產業做出貢獻,因此沒有限制只有台灣本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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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下之意,荷蘭半導體製造設備企業「艾司摩爾」(ASML)若來台研發或設立子公司,應可適用《產業創新條例》。ASML日前決定加碼投資台灣,規劃在新北市林口工一產業園區內新建廠區,擴大產能。

王美花說,相關投資計畫將能有效率執行,讓國內研發可以持續在台灣投資,國外的大企業也可以因為台灣擁有良好的生態系,在台灣加碼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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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ahoo財經特派記者 楊絡懸:專訪過台積電董娘張淑芬的藝術公益、側寫過英國前首相梅伊的政經脈動。相信不論是企業大老闆、小人物或社會角落,都有值得被記錄的故事,期盼透過深度和廣度的觀察力,帶來最宏觀的專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