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公車橫行街頭開法遭投訴 駕駛記過接受教育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4日電)台中客運131路公車因搶黃燈、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橫行街頭的開法遭民眾投訴。台中客運今天表示,駕駛再教育並記過處分;台中市政府表示,納入年度公車評鑑扣分。

台中市去年發生有公車搶快而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伊拉克籍男子一家3口,造成母子2死憾事。為維持行人用路安全與權益,台中市交通局也加強公車稽查。日前,台中客運131路公車遭民眾投訴,駕駛開車搶黃燈、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隨便超車等,橫行街頭的開法,讓一旁用路人心驚膽顫。

台中客運協理陳旗清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指出,駕駛危險駕駛的行為明確,已請站長立即對他再教育,駕駛將記過處分,將派人不定期祕密稽查、跟車,若再犯將加重處分。

關於公車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等違規事項,台中市第三警分局表示,分別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罰緩以及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透過文字稿說明,台中客運131路公車在1月25日中午行經南區台中路與南門路口時,有未依標線行駛狀況;已請台中客運立即召回該司機進行安全再教育,交通局除依相關規定處分客運業者外,此事件也將納入年度公車評鑑扣分。(編輯:謝雅竹)112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