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長參選人 江聰淵自爆被判刑

誠實面對 民進黨宜蘭市長參選人江聰淵在文宣上自爆曾被判刑,昨召開記者會說明事發經過,強調政治人物要誠實面對自己。(李忠一攝)

中國時報【李忠一╱宜蘭報導】 民進黨籍宜蘭市長參選人江聰淵,最近發送的文宣自爆17年前遭法院判刑3月,他說,此舉不是築防火牆,而是政治人物要誠實地面對自己。 宜蘭縣鄉鎮市長選舉中,屬宜蘭市長競爭最為激烈,國民黨呂金宏、民進黨江聰淵、無黨籍賴瑞鼎形成三足鼎立之勢,江聰淵陣營是在上周以派報發送3萬份「縣市同心宜蘭讚起來」的摺頁文宣。 文宣中提及「每個人在成長過程中,不免有艱難、跌倒。」指17年前江聰淵任營造公司負責人時,遭指超挖保安林地的海沙填平施工道路,雖然沒在現場並不知情,但為保護工人一肩承擔。 江聰淵指出,工人如果做錯,也是無心,身為負責人不能讓他們增加壓力,由於在庭上堅不認罪,被高等法院判處3月,沒易科罰金,也沒獲判緩刑。 昨前立委、高雄市政府環保局長陳金德等人出面聲援江聰淵,陳金德說,江聰淵遭判刑猶如「黑狗犯錯白狗承擔」,也應該要用同樣的標準檢驗其他參選人。他舉例說,賴瑞鼎掛著綠色旗幟參選,選後放棄綠營,將議長票投給國民黨,也應該對外說明。 賴瑞鼎回應說,98年12月16日民進黨對外宣布,為了議會和諧爭取副議長,議長寶座禮讓國民黨,因此他才表態議長支持國民黨的張建榮、副議長支持民進黨推派的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