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雙薪2】苦!外送員投票日加班沒加薪 這些人1原因領嘸加班費

隨著民眾消費型態改變,全台外送員人數已超過14萬人,但外送員的勞權長年來存在爭議。2024總統大選投票日就在本周六(1月13日),投票日當天勞工出勤可領雙倍薪資,然而,民眾投完票後回家點外送,辛苦送餐的外送員當天卻沒有加班費可領,只因外送員和平台間大多非屬「雇傭關係」,是不適用《勞基法》的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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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加班沒加薪!外送員和平台間大多非屬「雇傭關係」,是不適用《勞基法》的工作者。資料照片/中央社
投票日加班沒加薪!外送員和平台間大多非屬「雇傭關係」,是不適用《勞基法》的工作者。資料照片/中央社 (CNA)

依據《勞基法》規定,選舉投票日為放假日,從當天零時起至24時止,勞工可放假一日,雇主應照給工資。即便勞工同意出勤,雇主也不能妨礙其投票,並須額外加給加班費。

這群人不適用《勞基法》 投票日上班領嘸加班費

不過,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指出,投票日應放假一日或出勤加給雙倍薪資的規定,只適用於《勞基法》範圍內的勞工,不適用的《勞基法》包括公務員、部分自營作業者、家事服務業、公立學校、公立醫療院所、公立社福機構等。

此外,《勞基法》僅適用於「勞雇關係」,若雙方為「承攬」或「委任」關係,就不適用該法。舉例來說,目前外送員與平台間大多不屬於雇傭關係,投票日當天出勤便無法領取雙倍薪資;另部分計程車司機,如未受雇主雇用,同樣也不適用《勞基法》,但黃維琛認為,外送員、計程車司機等工作彈性較高,應不影響投票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