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修訂勞資協約 三大亮點 2200員工受惠

新北勞工局長陳瑞嘉(左一)出席東元電機與工會舉行團體協約簽約。(圖:新北勞工局提供)
新北勞工局長陳瑞嘉(左一)出席東元電機與工會舉行團體協約簽約。(圖:新北勞工局提供)

▲新北勞工局長陳瑞嘉(左一)出席東元電機與工會舉行團體協約簽約。(圖:新北勞工局提供)

東元電機日前與工會舉行團體協約簽約,新北勞工局長陳瑞嘉見證,由東元董事長邱純枝、工會理事長宋承軒代表雙方簽字,團協適用於全體工會會員,並新增多項優於法令的員工福利。

東元電機在台灣員工人數約二千二百餘人,除了高階主管不得加入工會,正式員工即為工會會員。勞資雙方在八十二年即有簽訂團體協約,自一○六年向新北勞工局申請專家入廠輔導後,持續滾動協商完成簽署進化版團體協約。

董事長邱純枝感謝表示,東元尊重工會傾聽勞工聲音,持續推動照顧勞工政策,近期提高產檢假至十日,努力提升員工最大利益。理事長宋承軒回應,本次修訂團體協約歷時四年兩任理事長,感謝公司釋出善意加惠員工。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團體協商可採漸進式,不用一次到位,雙方可先就有共識條文先行簽約再持續精進,期許勞資雙方互信互利基礎下,未來透過團體協約為員工創造最大福祉;並肯定公司「產檢假提高至十日」政策,協約新增「三日有薪事、病假」、「有薪天災假」等照護員工。

勞工局盼在轄內尚未簽訂團體協約、有意進行團體協商的事業單位與工會,均可運用「入廠輔導及協助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實施計畫」透過專家入廠輔導,提供協商技巧、專業諮詢、撰寫草案、陪同協商等資源,共創勞資雙贏。